2018年02月20日
摘錄自2018年2月14日經濟日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中國財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及發改委等四個部委提出調整新能源車財政補貼政策,提高電池系統能量密度門檻,新規將自本(2)月12日實施。
中國財政部披露《關於調整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從三方方面調整完善推廣應用補貼政策:
一是提高技術門檻要求。進一步提高純電動乘用車、非快充類純電動客車、專用車動力電池系統能量密度門檻要求,鼓勵高性能動力電池應用。
二是完善新能源汽車補貼標準。根據成本變化等情況,調整優化新能源乘用車補貼標準,合理降低新能源客車和新能源專用車補貼標準。
三是分類調整營運里程要求。對私人購買新能源乘用車、作業類專用車(含環衛車)、黨政機關公務用車、民航機場場內車輛等申請財政補貼不作營運里程要求。其他類型新能源汽車申請財政補貼的營運里程要求調整為2萬公里,車輛銷售上牌後將按申請撥付一部分補貼資金,達到營運里程要求後全部撥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