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澳電廠案 陳金德:有條件支持中央政策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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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澳電廠案 陳金德:有條件支持中央政策

2018年03月19日
摘錄自2018年3月19日中央社宜蘭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深澳燃煤電廠環評通過,宜蘭縣代理縣長陳金德3月19日說,他有條件支持行政院長賴清德對於電廠開發的立場,但發電前台電要增設處理設備,達到排放標準。

陳金德19日上午受訪時說,他身為宜蘭縣代理縣長,基於保護宜蘭的空氣品質、健康安全,將要求台電提供相關數據,讓縣政府自行委託相關學者及單位,用科學、客觀數字,進行宜蘭模組的評估分析。

陳金德表示,在宜蘭縣能夠釐清排放的PM2.5產生的影響之後,他有條件支持賴清德對深澳燃煤電廠的立場。此外,若將來深澳燃煤電廠獲得同意施工,2025年開始發電,發電前台電應增設「粒狀污染物處理設備」,比目前的環差審查更嚴格,達到天然氣的排放標準。

「既不要核電、也不要火力發電、還要電價便宜,這是目前不可能的選項」陳金德呼籲,希望外界能理性看待國內現有的能源配置,並呼籲新北市政府未來要嚴格監督深澳燃煤電廠是否採用「乾淨的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