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企占洞庭湖濕地17年 官民陷僵局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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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企占洞庭湖濕地17年 官民陷僵局

2018年06月13日
摘錄自2018年6月13日聯合新聞網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被譽為「長江之腎」的洞庭湖,是中國的重要濕地;不過,據新華社揭露,洞庭湖區出現一違法企業,在湖中圍出面積近3萬畝的私人湖泊,嚴重影響濕地生態及湖區行洪。該湖橫跨嶽陽、益陽兩市,沅江、湘陰、汨羅三縣,曾遭這些省市政府數次嚴令拆除,但該企業主依舊無動於衷。

報導引述漉湖蘆葦場有關負責人表示,洞庭湖漉湖蘆葦場被譽為「江南第一葦場」。1990年代開始,當地政府將蘆葦地陸續承包給該私人企業老闆;2001年,由於蘆葦市場低迷,企業老闆於是建堤圈地,將濕地變成私家湖泊「夏氏矮圍」。從開始建設算起,已經侵佔洞庭湖濕地17年之久。

私營業主表示,到2014年政府部門才表示其矮圍不合法,認為責任不應由自己背負,如要清除矮圍,政府必須進行補貼;然而,漉湖蘆葦場負責人表示,僅將蘆葦地承包給該企業,從未允許其在承包地建設矮圍。

報導稱,「夏氏矮圍」問題具代表性,洞庭湖長期以來承擔著生產和生態兩大功能,由於利益驅使,在部分區域破壞生態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