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以防禦天氣災害立法 地方可自行評估停工停課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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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以防禦天氣災害立法 地方可自行評估停工停課

2018年07月26日
摘錄自2018年7月25日中新網瀋陽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遼寧省人大常委會今(25)日召開新聞發佈會,宣佈表決通過《遼寧省氣象災害防禦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其中強化了「以防為主」的氣象災害防禦新理念。

而此次《條例》針對該省常見暴雨、暴雪、颱風、大風、大霧、霾等氣象災害在各城鄉的不同特點,分別規定了有針對性的、操作性很強的科學防禦措施,例如在暴雨、暴雪、霾等紅色預警信號生效期間,除國家機關和直接保障社會公眾生產生活運行的企事業單位外,其他單位如幼稚園、中小學校、中等職業學校等,應當按照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採取臨時停課、停工、停業或者調整工作時間等措施。

這顯示《條例》將氣象災害防禦從政府規章上升為地方性法規,提高了全省氣象災害防禦工作的法治支援力度,意義重大。《條例》將於今(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