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署:暴雨逾百年重現期 遠超過區排承受能力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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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署:暴雨逾百年重現期 遠超過區排承受能力

2018年08月27日
摘錄自2018年8月25日中央社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中南部暴雨造成許多地區嚴重淹水,水利署檢視災情後指出,嚴重淹水地區累積雨量動輒高達4、500毫米,已超過100年重現期,遠超過目前區域排水僅10年保護標準的承受能力。

水利署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目前台灣對於各縣市區域排水所規劃的保護標準,是10年重現期,換算成累積雨量,視各地情形,從100多毫米到300多毫米不等。

水利署表示,這些區排如果要能承受這樣的雨量,必須是超過100年重現期的保護標準,才不會造成淹水。

外界質疑,近年來政府投入龐大的治水預算,何以這些區域排水的保護標準只有10年,對此水利署解釋,在政府投入治水預算前,各縣市區排的保護標準其實只有2年,把保護標準提升到10年,是從民國95年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開始,而全台各縣市區域排水系統共1673條,中央及地方攜手合作陸陸續續做了12年,才一步一步把區域排水的保護標準從2年提升到10年。

水利署強調,如果要把保護標準提升到100年,所花費的治水預算將是天文數字,耗費的時間也不可想像。因此,目前已著手以「逕流分擔、出流管制」為思考方向,提高各縣市承受災害的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