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坡地開發回饋金 農委會:六縣市通盤檢討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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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坡地開發回饋金 農委會:六縣市通盤檢討

2018年09月05日
摘錄自2018年9月4日中央社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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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坡地開發徵收回饋金規定,因許多縣市土地編定不合時宜,農委會將對六縣市通盤檢討。台東縣部分,檢討期間是否收取回饋金由台東縣政府依法裁量。

山坡地開發須徵收回饋金,因台東10鄉鎮被劃為山坡地,自蓋住宅必須繳交回饋金,引起台東民眾關切。立法委員劉櫂豪今天(4日)邀請農委會副主委李退之,以及林務局、水保局相關人員到台東說明,並且檢討有關規定是否合時宜。

農委會表示,山坡地劃定有檢討空間,目前水保局已針對雲林縣、嘉義縣市、屏東縣、花蓮縣,以及台東縣等六縣市啟動山坡地範圍通盤檢討機制。其中台東縣範圍可於民國107年底完成評估規劃,過程中將邀請縣府參與並提供意見,並依規定辦理公開展示等作業。

台東縣部分,在山坡地範圍檢討期間,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是否收取,由台東縣政府本權責依法裁量。

有關「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繳交辦法」第3條,將蓋自住房屋也納入必須繳交回饋金,農委會將儘速邀請各縣市政府開會討論是否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