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23日
摘錄自2018年10月22日中央社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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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口湖鄉嚴重地層下陷區農地劃設綠能專區被撤銷,地主自救會今天(22日)陳情縣府,盼重新評估恢復綠能區,縣府表示,儘速檢討提報中央審查公告,並在二週內現勘聽取地方意見。
雲林縣口湖鄉地主保留現有專區自救會長李春玉指出,今年3月16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修正「嚴重地層下陷內不利農業經營得設置綠能設施之農業用地範圍」,排除口湖鄉在民國104年公告得設置綠能設施區域與養殖漁業生產區重疊的近221公頃農地。
李春玉代表自救會訴求,重新評估及劃設養殖生產區;撤回修正公告;展延補件時程及退件重審;明顯荒廢土地一併劃為綠能區;制定全國統一的審查標準;公開透明審查所有申請案件。
雲林縣政府農業處副處長陳炳坊回應,地主陳訴內容是政府政策滾動檢討的過程,其中涉及中央、地方不同單位的權責,雲林縣政府配合中央綠能政策,對於不利農業區和漁業區重疊部分,已請口湖鄉公所及雲林縣養殖漁業發展協會重新適地通盤檢討,會儘速積極進行,並通報中央審查公告,至於中央推動時程,地方政府無法預估。
陳炳坊承諾陳情地主,將會同口湖鄉公所及縣府相關單位,在二週內到口湖鄉現勘,採取由下而上的檢討劃設機制,儘速提報中央審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