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計畫山坡地開發免繳回饋金? 農委會、林務局喊母湯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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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計畫山坡地開發免繳回饋金? 農委會、林務局喊母湯

2018年10月26日
摘錄自2018年10月25日自由時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天(25日)初審通過國民黨立委陳超明等20人擬具的「森林法第48條之1條文修正草案」,都市山坡地開發利用者,不用繳交回饋金。不過,農委會林務局副局長楊宏志表示,若都市計畫區山坡地開發不用繳交回饋金,那非都市的土地山坡地開發案件可能都會跑到都市土地山坡地開發。農委會副主委李退之也說,若三讀通過,農委會也可以請行政院提覆議。

為了獎勵私人或團體長期造林,森林法48條之1規定,政府應設置造林基金,基金來源包括水權費、山坡地開發利用者繳交之回饋金、違反森林法的罰鍰等等。而陳超明等人的草案修正條文,將「山坡地」,修改為「非都市土地山坡地」。

農委會副主委李退之說,繳回饋金是依據「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繳交辦法」執行,立法精神是因為山坡地開發或利用行為會對環境造成衝擊,藉由付費制度充實造林基金,以獎勵、施行長期造林,抑制山坡地開發速度,若都市土地山坡地開發利用不用繳交,與規定產生衝突,對非都市土地山坡地開發利用者也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