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期冷凍蝦改標賣 負責人判4年6月罰140萬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過期冷凍蝦改標賣 負責人判4年6月罰140萬

2018年10月30日
摘錄自2018年10月30日民視新聞網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高雄珍昌冷凍食品公司、鮮到家宅配網被控改標販賣過期進口冷凍海鮮食品,不法獲利上百萬元,高雄高分院依詐欺、違反「食安法」等罪,判珍昌負責人4年6月徒刑併科罰金140萬,鮮到家負責人被判刑3年6月、併科罰金65萬,全案仍可上訴。

這是2016年7月,遭查獲位在高雄前鎮區黑心冷凍廠,草蝦上頭的包裝,有效期限寫著2009年7月,過期7年,靠賣過期品,不法獲利上百萬。

高雄高分院行政庭長蔡國卿:「超過有效日期的食品有一部分,本院是認為並沒有超過有效日期,熟白蝦這部分的外包裝紙箱,17個沒有割除有效日期,這兩個部分認定對於被告算是比原審還有利的認定,所以在量刑部分稍微有比較輕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