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洋漁民抗議罰鍰高 農委會一個月內展開協商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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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洋漁民抗議罰鍰高 農委會一個月內展開協商

2018年11月07日
摘錄自2018年11月6日中央社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遠洋漁業三法實施後,高額罰鍰讓漁民苦不堪言,包含蘇澳、琉球、東港等2000多名漁民6日下午到立法院前抗議,要求修正漁業三法調整罰鍰、取消漁工逃脫6個月限制僱用規定以利漁船出港作業,政府應強力護漁、讓漁業不適用勞基法等。

農委會漁業署透過新聞稿指出,遠洋漁業條例明定對重大違規行為處較高額度罰鍰,以嚇阻IUU(非法、未報告及不受規範)重大違規情事發生,所訂定罰鍰與鄰近國家相較並無過高,且該條例的通過是表明台灣與國際共同合作打擊IUU漁撈行為的承諾,並無修改的空間。

針對漁業應排除勞基法適用、另訂漁業專法規範訴求方面,農委會表示,已建請勞動部將漁業列入勞基法責任制行業,後續將洽勞動部進行協商,漁業署已請各漁會提供不同漁法的工時,未來將組成工作小組共同研商漁業勞動適用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