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12日
摘錄自2018年11月8日公視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為了解決垃圾堆置問題,雲林縣府委託外縣市焚燒垃圾,去年將回運的垃圾焚化爐渣暫置在口湖鄉垃圾掩埋場預定地沒蓋好幾個月,監察院通過糾正要求縣府改善。
垃圾焚化後的再生粒料,露天放在口湖鄉垃圾掩埋場預定地,因為沒做任何防護措施,去年7月份經地方議員陳情抗議,後續才將這些再生粒料移除,但經監委調查,恐已造成環境污染,7日通過對雲林縣政府糾正案,要求改善。
監察委員表示,去年3月到7月間,雲縣府共回運2219公噸垃圾焚化再生粒料,露天暫放在口湖垃圾掩埋,但離場量剩1935噸,顯示部分可能因為沒做任何防護措施而流失,對此雲林縣環保局表示虛心接受。
雲林縣環保局副局長 林武宏說:「沒有體恤到附近民眾的疑慮部分,我們都虛心接受,那深自檢討,確實在這部分這樣子露天堆放並不是很恰當,後續我們運回來底渣粒料,我們都找到適當妥善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