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空協會盼大型廣告納管制 營建署:需有法源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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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空協會盼大型廣告納管制 營建署:需有法源

2018年12月06日
摘錄自2018年12月6日中央社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國際暗空協會(International Dark-sky Association,IDA)政策總監John C. Barentine、合歡山國際暗空公園總體規劃主持人林正修等人,6日拜會營建署,建議大型建築的巨幅廣告螢幕要納入光源管制。營建署主秘王東永說,營建署和地方政府是執行機關,主管機關若訂出法源,大家可以一起努力。

林正修表示,世界先進國家皆陸續立法管制光害,尤其以建築物附屬的大型廣告為首要管制光源,建議綠建築評選,應納入光源管制效率評估,主動節能的商業廣告,也應研議相關獎勵機制。 王東永指出,環境品質提升是大家共同追求的目標,他覺得這是很有意義的議題,值得來推動。回到源頭,縣市政府、營建署是執行機關,相關主管機關要先訂出標準,大家才有依循準則,否則各縣市若自行訂定,標準不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