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引入純電動公務車 每輛1年減排3.5萬公斤CO2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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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引入純電動公務車 每輛1年減排3.5萬公斤CO2

2019年01月07日
摘錄自2019年1月5日自由時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行政院去年要求各縣市政府於2030年前達成公務車全電動化目標,花蓮縣率先引入電動公務車,由環保局與業者合作,以每年每輛車45萬元,租下17輛純電動汽車,其中15輛已交車,正式取代原有老舊汰換的汽油稽查車,當作新的稽查污染源環保公務車使用。每輛車1年約可減少3.5萬公斤的二氧化碳排放量,2個小時能充飽電,約可跑400公里,時速能達百公里。 

根據環保署空氣品質指標,花蓮縣細懸浮微粒平均濃度,每立方公尺約有21微克,全國僅花蓮符合空氣品質標準,也是各縣市政府空氣品質最優良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