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禁捕工作將納入地方政府績效考核體系 2020年底長江將暫定實行10年禁捕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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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江禁捕工作將納入地方政府績效考核體系 2020年底長江將暫定實行10年禁捕

2019年01月14日
摘錄自2019年1月14日新浪網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據陸媒報導,為養護長江水生生物資源、保護生物多樣性,自2003年以來,長江武漢段每年都要組織1次至3次人工增殖放流。

而現在訂定2020年底以前,長江乾流和重要支流除保護區以外水域完成漁民退捕,暫定實行10年全面禁捕。 

近日中國農業農村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三部委聯合印發通知公佈《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和建立補償制度實施方案》,中央財政採取一次性補助與過渡期補助相結合的方式對禁捕工作給予適當支持。退捕漁民臨時生活補助、社會保障、職業技能培訓等相關工作所需資金,引導退捕漁民轉崗、就業、創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