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1月24日
摘錄自2019年1月22日中央社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環保署22日正式訂定發布「氯乙烯及聚氯乙烯製造業空氣污染物管制及排放標準」,將強化管制氯乙烯及聚氯乙烯生產製造及運輸等過程,管制重點包含訂定氯乙烯排放管道排放濃度不得大於10ppm、規定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淨檢測值不得大於1000ppm,降低其對環境的衝擊。
氯乙烯單體對人體有明確致癌性影響,屬於有害空氣污染物,此標準會給予業者合理改善時間,除部分需耗時執行改善工程給予1至3年內的改善期限,其餘規定皆於發布日生效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