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2月14日
摘錄自2019年2月13日自由時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再擴大,今年起資本額超過3000萬元以上的食品工廠要強制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強制檢驗和追蹤追溯管理系統,目前符合資格的工廠超過2000家。
食品藥物管理署規定,今年起包括「調味品」、「烘焙炊蒸食品」、「營養補充食品」、「非酒精飲料」等四類食品工廠應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巧克力及糖果」、「食用冰製品」、「膳食及菜餚」、「餐盒食品」、「其它食品」等五類食品工廠要實施強制檢驗;而「其它食品」的食品工廠也得在今年建立食品追溯追蹤系統。
食藥署食品組科長傅映先說,食品安全管理新制全面納管了全類別的食品工廠,未來只要業者未按規定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強制檢驗或建立食品追溯追蹤系統,可依法開罰3萬元到30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