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公投「電子連署」 環盟提告中選會代理主委陳朝建瀆職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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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公投「電子連署」 環盟提告中選會代理主委陳朝建瀆職

2019年04月16日
整理:彭瑞祥(環境資訊中心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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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環保聯盟高成炎(右)、綠色消費者基金會董事長方儉(左),指控中選會公民投票電子連署行政怠惰,告發中選會代理主委陳朝建瀆職。照片來源:台灣環保聯盟

台灣環保聯盟前會長、「廢核再生」公投領銜人高成炎,認為公民投票法已賦予「電子連署」作業的法源依據,但因主管機關中央選舉委員會長期行政怠惰,至今未能實行,嚴重侵犯公民投票連署的公民權力,也造成公投過程民間與行政機關的龐大行政資源成本浪費;高成炎與綠色消費者基金會董事長方儉,15日早上至台北地方法院,共同提告中選會代理主席陳朝建瀆職。

台灣環保聯盟發布新聞稿指出,依公民投票法第9條第4項,「主管機關應建置電子系統,提供提案人之領銜人徵求提案及連署;其提案及連署方式、查對作業等事項之辦法及實施日期,由主管機關定之。」然而公民投票法自2018年1月3日修正公佈施行迄今,尚未實施電子連署,而相關細則法令「全國性公民投票電子連署及查對作業辦法」中選會遲至2019年2月14日公告,據報載,中選會曾表示電子連署預計將於今年6月1日施行,公投法母法修法到電子連署子法的實施延宕一年半。

環盟指控,高成炎為台大資訊工程系退休教授,他以資訊工程專業背景,認為以台灣的資訊工程人材與技術能力,電子連署的加密與認證絕對沒有問題,何以電子連署的實施緩慢,重批中選會長期行政怠惰,延宕電子連署之軟體建置與法政作業,浪費大量的紙本與後續戶政機關的龐大人力行政成本,十分愚蠢,也非常不便民也不環保。

方儉也認為,連署需附身份證影本,極不利於弱勢民間團體於街頭連署作業,根本是因噎廢食,是公民投票公民權力與民主法治的大倒退。若電子連署可以早日上線施行,其實可以更有效率連署與認證,也能減少諸如死人連署、重覆連署、大量抄寫等戶政機關篩檢剔除所浪費的行政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