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二廠用過核燃料乾貯計畫 環差初審過關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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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二廠用過核燃料乾貯計畫 環差初審過關

2019年04月10日
摘錄自2019年4月9日中央社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今天(9日)審查核二廠用過核燃料中期貯存計畫環差案,環評委員審查後要求台電比較國際間與本案變更後相同貯存方式使用案例的背景環境條件,建議通過送大會審查。

環保署在2010年4月通過「核能二廠用過核燃料中期貯存計畫環境現狀差異分析及對策檢討報告及環境差異分析」,准許台電使用每箱56組或68組核燃料束規格的I型或H型混凝土護箱,但台電卻改採購MAGNASTOR型(M型)每箱87組規格貯存設施,並向環保署提出變更內容對照表變更,最後獲得通過結論。

環團及在地居民不滿,向法院提出撤銷訴訟,去年5月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居民勝訴確定,台電便於去年11月就此案提送環差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