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企業環境違法成本 廣東將大幅提高環境違法罰款 | 環境資訊中心
中國新聞

增加企業環境違法成本 廣東將大幅提高環境違法罰款

2007年04月23日
摘錄自2007年4月23日中國環境報廣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今年廣東環保專項行動將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大幅提高對環境違法行為的處罰額度,以增加企業環境違法成本。目前,廣東省環保局等有關部門正在制訂有關政策,擬對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設施、偷排等違法排汙企業按照法律規定環保罰款額度的上限進行處罰,同時還將徵收數倍的排汙費。

此外,今年廣東還將採取六大措施強化環境執法,加大環境執法的稽查力度;實行區域聯合執法,落實區域限批、區域限排;完善企業信用考核,計畫與人民銀行聯合發文,將企業違法行為納入企業信用考核,作為銀行信貸的參考依據;建立完善執法機制,掛牌督辦十大重點環境問題,查處一批大案要案並在媒體曝光;要將案件查處數量、排汙費徵收金額作為環保目標責任考核的參考指標;加強作風建設,落實執法責任制,落實廉政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