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增訂緩衝期 五期柴油車 可生產至2021年8月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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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增訂緩衝期 五期柴油車 可生產至2021年8月

2019年06月13日
摘錄自2019年6月13日工商時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環保署12日修正發布「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將延長既有五期大型柴油車生產、製造及進口期限二年,以減緩民眾購車負擔,加速淘汰早期老舊大型柴油車。

配合去年的《空氣污染防制法》,環保署表示,最新的柴油車排放標準(通稱的六期標準)將在今年9月1日開始施行,大型柴油車輛必須加裝高效能的污染防治設備,導致車價較現行5期車增加,估計一輛車約高出50萬元。

環保署12日修正發布「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除了修正為「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外,為避免影響民眾汰換老舊大型柴油車的意願,環保署也計劃延長既有5期大型柴油車生產、製造及進口期限,也就是增訂緩衝期,針對今年8月31日以前取得重型柴油汽車合格證明函的既有引擎所打造的車型,可生產至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