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四鄉鎮農地下陷 活化為「光電專區」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屏東縣四鄉鎮農地下陷 活化為「光電專區」

2019年06月21日
摘錄自2019年6月21日自由時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南台灣陽光充足適合發展太陽能光電,屏東縣政府為東港鎮、林邊鄉、佳冬鄉及枋寮鄉訂作「嚴重地層下陷地區土地活化利用暨太陽光電發電」計劃,除為地主把關,也提高太陽能廠商進駐的誘因,目標是總發電量達800MW(百萬瓦)。

農委會公告屏東縣的「嚴重地層下陷地區內不利耕作得設置綠能設施」(簡稱中央光電專區)近500公頃全在林邊鄉,但2/3的土地所有權或饋線問題讓發電「卡卡」,中央光電專區以外的地主,去年連署希望縣府劃定「縣級光電專區」。

綠能辦公室表示,中央光電專區以外的農地要種電,須繳交高達土地公告現值一半的農發條例回饋金,導致業者裹足不前,縣級專區為提高誘因,經遴選並簽約的廠商只要達到部分條件,如區域性整體開發廿公頃以上等各種「限定」條件得免繳,以加速整體開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