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6月27日
摘錄自2019年6月27日中央社屏東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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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政府27日表示,屏東縣農地因濫採砂石形成的坑洞,還有140處沒有回填,2019年度將開始對沒回填坑洞課徵地價稅,呼籲所有權人儘速完成回填並向縣府申請解除列管。
縣府統計,縣內五年前因盜濫採砂石形成的坑洞尚有140處未回填,面積約130公頃,這些列管的農業用地分散在12個鄉鎮,以屏北地區的高樹、鹽埔與里港鄉佔大多數。其中,高樹鄉經縣府與國有財產署合作,利用水利署疏濬後土石方完成回填後,已打造全台第一處以採砂坑洞回填的太陽能光電示範區。
縣府表示,2018年8月財政部賦稅署檢送「陸上盜濫採土石坑洞善後處理計畫」,規定坑洞土地在完成解除列管程序前,不得核發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應課徵地價稅,期間土地如有買賣或移轉,須課徵土地增值稅。地主在申請解除列管時,縣府成立的跨局處小組會先進行測量及土壤重金屬檢測,回填土方須符合污染管制標準才會同意解除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