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7月18日
摘錄自2019年7月18日自由時報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為因應極端氣候造成年平均高達100億元的農損,行政院院會18日拍板「農業保險法」草案,透過訂定專法及現有的現金救助方式雙軌並行的草案,提供農漁民更多保障,使農民不必再看天吃飯,草案中擴大農業保險的保障範圍,保險事故不以天然災害為限,可包括疫病、蟲害等。
這項專法建置雙軌保險人運作機制,依產業特性及政策需要,由保險業或經主管機關許可之農會、漁會擔任保險人,以善用保險業經營效率及農漁會貼近農漁民優點。
依據這項專法,得成立財團法人「農業保險基金」以管理危險分散機制,這個基金將網羅專業人才以管理及執行危險分散機制、建立農業保險資料庫、培訓勘損人員及宣導、推廣等事宜。 草案中明定,為提高農民投保意願,明定中央政府補助農民保險費以50%為上限,但屬於配合實施強制投保措施者,不在此限。而現階段保險與救助併存,未來得視保險標的、險種、保險費補助之對象及比率,逐步調整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之現金救助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