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9月05日
摘錄自2019年9月5日中國時報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捷運三鶯線工程4日上午傳出包商將泥膏狀汙水直接排入鶯歌溪,環保局稽查後以違反水汙染防治法規定,依法告發並督促立即停止作業,並視送驗結果最高可處600萬元罰款。新北市議員蘇泓欽則指出,捷運三鶯線為新北市指標性重大公共工程之一,市府應以高標準約束包商。
環保局指出,捷運三鶯線汙染遭罰紀錄不少,先前在興建鶯歌捷運站體及周邊工程時,即因排放泥水汙染鶯歌溪,由於捷運站工程量體龐大,經環保局計算後祭出100萬元重罰,包商挨罰後提出訴願未果,現已進入行政訴訟程序。
環保局說明,捷運三鶯線工地把泥膏狀汙水排入鶯歌溪,極可能降低溪水含氧量影響生態,環保局也以違反水汙染防治法第18條規定,依法告發並督促立即停止作業,並採水送驗,最高可處600萬元罰款。
捷運局表示,現場有按照逕流廢水計畫設置沉澱設施,惟地下水位高致沉澱效果不佳,現已暫停作業,並要求包商榮工公司改善後再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