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9月16日
摘錄自2019年9月15日公視花蓮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有民眾發現花蓮壽豐鹽寮海邊遭人亂倒大量的垃圾。當地村長報案以後,竟然從垃圾裡面發現這些廢棄物,是屬於公部門公路總局、太魯閣工務段,單位澄清是委託包商清運,暫時放在海邊,但這樣做已經違法。
跟著花蓮壽豐鄉鹽寮村長的腳步,在台11線14公里處下切海邊的小路裡,被人惡意傾倒大量垃圾,仔細看看,由於一旁就是海邊還有溪流,附近村民擔心會汙染水源,立刻向環保局報案。
從垃圾裡的文件書信上地址,竟然發現都是來自秀林鄉富士村的公路總局太魯閣工務段。公路總局太魯閣工務段段長陳麗華表示:「那廠商是說這地方是他們私人租用土地,暫置這些物品。原本打算中秋節三天沒有工作的時候來做回收處理,未料被熱心人士發現然後傳上網路,工務段確認狀況之後就會同廠商再清理。」
但花蓮縣環保局卻表示,就算是租來的土地也不能隨意棄置事業廢棄物,該行為已經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可處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刑期,環保局已介入調查,將追究相關責任並函送警方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