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環保局:內湖垃圾山須清除 以符法律規定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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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環保局:內湖垃圾山須清除 以符法律規定

2007年04月30日
摘錄自2007年4月28日中央社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台北市環保局今天邀請內湖、南港學校家長會,舉行內湖垃圾山清除工程公聽會。環保局長沈世宏表示,依水利法規定、行政院指示與地方要求,須將侵入河道的垃圾山清除;環保局將讓工程透明公開,且要求廠商落實分類,加強監造及監督機制,降低環境影響及健康風險,消弭居民疑慮。

另對垃圾山開挖是否產生有害廢棄物?環保局說,合約內已明確要求垃圾山開挖如發現疑似有害廢棄物,均須挑出進行檢測;如確認屬有害廢棄物,承包商須委託合格的甲級廢棄物處理廠處理,環保局也要求監造公司及焚化廠落實檢查,防止有害廢棄物非法處理。

至於內湖焚化廠何時關廠?沈世宏說,須引進垃圾全分類設施,待焚化垃圾量降到最低後,才能確保北市有能力關閉焚化廠;且環保局現有3座焚化廠達使用年限後,因應未來垃圾處理需求,將引進新一代氣化爐,以解決焚化垃圾的戴奧辛排放與焚化灰渣處理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