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3日
摘錄自2019年10月9日自由時報台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興建完成14年未啟用的的台東焚化爐,台東縣政府有意啟用,在地方引起正反意見之爭,環保署長張子敬9日在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備詢時表示,尊重地方意見。
以委外BOO模式興建的台東焚化廠於2005年完工,因當年資源回收政策成功全台圾垃量大減,台東每日產生的垃圾量遠低於興建時預估每日300噸垃圾量,台東縣政府基於營運及財務考量,決定不啟用,業者不滿聲請仲裁,最後台東縣政府以19.6億元向業者買下焚化廠產權封存至今,台東縣民每日產生圾垃則運至外縣市焚化。
台東縣政府今年有意重啟焚化爐自行處理縣內垃圾,獲得環保署支持,同意補助4.2億協助營運,但引起地方正反聲浪。9日衛環委員會開會期間,立委吳玉琴質疑,未來台東焚化爐會不會因處理量不足從西部運垃圾到台東燒;立委林淑芬認為台東每天推算僅產生90噸圾垃,遠低於每日預估量255噸圾垃,台東縣一年根本無法產生焚化量需要的93000多噸垃圾,一旦啟用,台東焚化爐將淪為財務黑洞,應該推動循環經濟,垃圾減量、資源回收才是正途。
對於台東圾垃量不夠燒,焚化爐將出現財務黑洞之說,張子敬表示,現在台東縣垃圾運至外縣市焚化,每公噸處理費用約4千元,放在台東焚化爐自行焚化,每噸約2千多元,成本比較低,相較之下比較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