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民眾環境知情權 「固定污染源管理資訊公開及工商機密審查辦法」發布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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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民眾環境知情權 「固定污染源管理資訊公開及工商機密審查辦法」發布

2019年10月22日
整理:彭瑞祥(環境資訊中心記者)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為使民眾了解工廠空氣污染相關排放管制現況,共同監督固定污染源防制情形,環保署21日發布「固定污染源管理資訊公開及工商機密審查辦法」,往後工廠提出設置及操作許可證申請時,地方主管機關應公開相關資料供各界檢視,民眾亦可參與意見表達;經審查核定後之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等資料,以及工廠與相關人員違規處分資訊等,也都會公開在環保署指定網站,達到資訊公開透明及全民參與目的。


圖片來源:彰化在地團體

環保署表示,這項辦法是配合空氣污染防制法2018年8月1日修正公布施行後,依本法第24條第3項及第35條第1項、第2項規定訂定,主要規範工廠及地方主管機關應進行資訊公開項目、工商機密保密申請程序及審查方式等事宜,公開資訊除包括固定污染源許可證申請資料與核發內容外,舉凡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辦理簽證之環境工程技師、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查核、相關處分結果及空氣污染突發事故緊急應變措施計畫等,均可於指定網站查閱,以利民眾掌握固定污染源相關污染排放及管制現況。

環保署表示,為兼顧工商資訊保密需要,辦法也明定公開內容倘涉及國防機密或屬工商機密者,業者可提出保密申請並經審查後不予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