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修法 擬增列6500公頃補償土地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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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修法 擬增列6500公頃補償土地

2019年11月14日
摘錄自2019年11月13日聯合報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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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今天(13日)審查「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及造林回饋條例修正草案」,修法擬擴大適用範圍,包含都市計畫區、國家公園、水源特定區、自然保留、保護區內同樣受限制使用的原住民保留地,估計若通過,將增列6500公頃補償土地,約有3萬5000原民受惠。

根據「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及造林回饋條例」,從2016年開始受理原住民申請,核發的面積從105年2萬4781公頃,成長到108年5萬6109公頃(預估);補償人數從1萬7737人,成長到108年3萬5000人(預估);補償金額也從4.9億元,成長到108年的16.8億元(預估),四年間補助超過47億元台幣,未來年年補助,編列公務預算支應。

原民會主委夷將·拔路兒表示,修法通過後,推估會增加6525公頃面積,位於烏來、復興鄉、秀林鄉、太魯閣國家公園區內,其中包含保護區水源特定區,國家公園範圍內土地,因此推估明年預算也會增加。至於補償金發放時間提前,他表示,今年時程上已經來不及,但是明年會朝這目標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