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員包庇 傾倒廢棄物惡行圖利罪起訴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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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員包庇 傾倒廢棄物惡行圖利罪起訴

2019年12月10日
摘錄自2019年12月9日自由時報桃園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檢方調查,陳國順(54歲)自107年8月起,就在新北市五股區收集各社區與便利商店的家庭廢棄物,並違法堆置在一處空地,獲利71萬餘元。桃園市大溪警分局警員湯豐富(51歲)2018年底與陳男合資成立環保企業社,由湯妻的姐姐掛名擔任負責人。

陳男為了清除堆置的家庭廢棄物,與湯員謀議後,陳男開著自小貨車裝滿家庭廢棄物,前往復興區羅浮國小附近,與湯員找來的楊姓、徐姓男子會合後,再由楊男、徐男接手駕駛自小貨車到羅浮里高坡段一處偏僻國有土地,趁夜傾倒車上的家庭廢棄物。

楊男、徐男將自小貨車開回會合處後,就能領回每車次1000元的報酬,檢方說,環保企業社從1月30日到2月24日間,至少傾倒18車次的家庭廢棄物,減少支出的合法處理費用約9萬元。2月24日警方查獲楊男、徐男涉嫌傾倒家庭廢棄物,查扣2兩自小貨車暫放在北橫之星民宿前方廣場,湯員因協助處理本案知情後,私下通知陳男偷偷將自小貨車開走。

檢方依圖利、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將湯員等4人提起公訴,檢方說,其中湯豐富身為警員,對於違法堆置、清運廢棄物等環保犯罪,本負有主動偵辦、調查的職責,卻協助、包庇,已請求法官從重論以圖利罪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