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熄火 北市公務車下週全面執行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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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熄火 北市公務車下週全面執行

摘錄自2007年5月8日中央社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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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研擬汽機車暫停要熄火,否則將罰款,並預訂2008年起制定期程施行,引發各界關注。不過台北市長郝龍斌8日在市政會議中裁示,台北市政府所屬機關、學校公務車將先做表率,5月14日起率先實施停車熄火措施。

台北市環保局長沈世宏表示,為配合禁止市府所屬公務車輛惰轉政策,將開放民眾檢舉專線,並派員進行不定期巡查稽查工作,配套工作都已完成規劃。環保局後續也將研商北市其他車輛推行停車熄火計畫草案,以配合環保署法規與期程實施。不過環保局也指出,包括警車、垃圾車等執行公務車輛,由於符合環保署關於緊急與執行公務而需惰轉的排外規定,所以不在執行對象之列。此外,市府官員也指出,初期如有公務車輛違反相關規定,應該會給予行政處分等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