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2月13日
摘錄自2020年2月13日聯合報新竹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新竹縣橫山鄉沙坑村一處空地,2019年3月被人發現遭棄置341桶化學廢棄物,經化驗確定桶內為強酸、強鹼及重金屬溶液,因靠近簡易自來水廠的上游取水口,縣府擔憂污染疑慮,動用第二預備金,經過四個月將88公噸化學物全數清除,讓下游居民能安全用水。
鄉長張志弘表示,2019年10月底開始進行清運工作,第一階段為污染調查、應變處置及後續處理規劃,第二階段全面清除化學廢液桶及廢棄物,並將地面有污染疑慮的部分一併刮除,總計運送22趟車次、共88噸化學廢棄物。
環保局與環保署、警方會勘採樣調查,遭堆置化學廢棄物的地主聲稱是朋友暫時借放,不知違法,但環保局確認當地並非申請許可的事業廢棄物處理場所,地主和行為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可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50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