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2月19日
摘錄自2020年2月18日中國時報桃園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平鎮區中興路平鎮段有座小公園,因架設電網,居民擔心遇雨漏電致人於傷或是小動物誤觸遭電,向市議員黃敬平陳請,經相關部門會勘後,確認該電網為私人設置於私有土地,但因鄰於公有地周界,公所擬再加裝菱形圍籬網區隔,以防民眾或小動物誤觸電網受傷。
鎮興里自行車道第二期新建工程,有小水池的公園簡單別緻,但公園旁卻架有電網,並插上警示燈標明電網有電勿近字樣。有民眾擔心恐有小動物誤觸電網或是遇雨漏電等狀況,質疑是否為公部門架設。
黃敬平17日邀集建管處、經發局、地政局、台電公司以及公所會勘,確認該電網為私人設置於私有土地,但毗鄰公有地周界,且地目為農牧用地,地政局後續也會交由農業局確認,若不屬於農業設施,地政局將依違規使用土地開罰。
區公所表示,設置電網的土地與公有地緊鄰,造成民眾誤解為公部門所架設,但民眾於私有土地內設置電網,公所權責無法排除,會再加裝菱形圍籬網區隔,以防民眾或小動物誤觸電網受傷。台電現勘後確認並無私接電,是透過原申請用電的電表接電,也已告知地主,如果民眾或動物接觸電網受傷,設置此電網的所有權人將會有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