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禁食野生動物修法後 廣東首宗案件判刑入獄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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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禁食野生動物修法後 廣東首宗案件判刑入獄

2020年03月25日
摘錄自2020年3月25日中央社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據報,中國廣州市兩名農貿市場人員,因偷售野生動物被判入獄,這是廣東防疫期間首宗因販售野生動物而判刑的案件。

根據陸媒,兩名被告是廣州市白雲區江高鎮江村農貿市場人員,他們於1月底被媒體揭露在疫情防控期間偷售野生動物,2月初主動投案。

報導說,廣州市白雲區人民法院昨天判決兩人非法經營罪成立,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年和7個月及罰金。

中國爆發武漢肺炎疫情後,北京和地方已紛紛修改法令及下達指示,嚴禁食用和販售野生動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