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4月30日
摘錄自2020年4月30日中國時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台北市環保局29日告發營建混合物分類場「江浚公司」收受營建混合物後,未經分類處理即外運出場,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將依法處6000至300萬元罰鍰,並勒令停止收受營建混合物,且即移送土資場專案小組審查決定是否予以撤證或縮短許可時限。
廢棄物處理管理科長李旻壕表示,江浚公司所屬營建混合物資源分類處理場,是經過北市土資場專案小組審查通過的分類場,並取得環保局核發營建混合物再利用許可,可收受工程產出營建混合物進行再利用的營建混合物分類場,但因收受混合物後,未分類處理遭環保單位查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