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範空氣污染 苗縣府、地方公所不同調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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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範空氣污染 苗縣府、地方公所不同調

2020年09月11日
摘錄自2020年9月11日中國時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苗栗縣露天燃燒嚴重,為防範空污加劇,縣府今年起限縮山林田野引火許可範圍,禁止水田引火燃燒,但近2個月先後有劇組稱向後龍鎮公所申請拍MV,卻自行燃燒布景製造效果,後又傳通霄鎮公所與宗教團體合作辦法會,「煙供」儀式遭鎮民炮轟,顯見空污防制決心,地方政府與公所不同調。

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90規定,只有消防演練、緊急防止傳染病擴散而燃燒受感染之動植物、取得山林田野引火燃燒許可者,以及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行為,得免罰,其餘在空污防制區內的燃燒行為均得面臨1200元到10萬元不等的罰鍰,而環保局指出,苗栗縣所有行政區都是空污防制區。

環保局再三宣導勿露天燃燒,並搬出法條對行為人及公部門開罰,卻難以遏止民眾、地方公所藉口「不諳法令」頻頻觸法,今年截至8月底,露天燃燒陳情案件就高達616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