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與新竹縣檢警單位去年11月接到民眾檢舉,有不肖業者在橫山鄉砂石場任意傾倒廢棄物污染油羅溪,經過檢警多月追查,終於在3日查獲製造污染元兇。
根據《中央社》報導,周姓、王姓、梁姓3名男子合法經營砂石場, 私下卻收進各種廢棄物,牟取不法暴利,甚至利用砂石場貨車及重型機具,將各種廢棄物深埋,或棄置在私有地、國有地或油羅溪行水區的河川地上。檢方前往非法棄置地點勘驗開挖,甚至發現有害的事業廢棄物「銅玻纖維污泥」,已將砂石場負責人移送法辦。
以經營砂石場為名 業者回填廢棄物面積達5000平方公尺
新竹地檢署去年接獲民眾檢舉,發現砂石場業者違法傾倒廢棄土、石、廢棄物於油羅溪行水區內,可能危害附近居民生命、財產安全,在今年5月召集相關單位到現場勘驗,發現油羅溪畔的砂石場,堆置及回填大量營建廢棄物,包括廢木板、廢塑膠、廢管材,以及廢玻璃纖維樹脂粉等廢棄物,新竹地檢署隨後啟動檢警單位、環保局聯合查緝。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新竹檢警追查後發現,周男等人以合法經營嵩益砂石場販售砂石為名,私下卻在北台灣大量收進各種含有重金屬難以處理的廢棄物,以賺取鉅額處理費。污泥不但落入油羅溪,下游芎林鄉秀湖村的灌溉溝渠也受波及。檢方3日前往現場測量,發現不法業者竊佔面積逾5000平方公尺,大小至少有13個籃球場。
新竹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陳玉華表示:「表面上看似單純的竊占犯行,經檢察官勘驗後發現內情並不單純,被告等人是以合法經營砂石場為掩護,實際上卻是大量收購各種廢棄物賺取鉅額處理費。」
砂石場廢水污染油羅溪 進而污染附近水源
新竹地檢署3日發動搜索行動,發現該砂石場將添加混凝劑的無機污泥,用卡車載運至場外曬乾處理,任意堆置廢棄物,該行為造成無機污泥滲出廢水污染油羅溪,已經觸犯《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的第2款、第3款。
另外,檢警在砂石場場區開挖8處,除了發現有回填廢塑膠、廢木材、廢磚石瓦、廢鋼筋等營建廢棄物外,也發現場內堆置混凝土中有廢印刷電路板碎片、廢塑膠及玻璃纖維樹脂粉。業者非法處理事業廢棄物行為,已涉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46條第4款,最重將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新台幣1500萬元以下罰金。
陳玉華指出,業者將各種廢棄物棄置在自有土地,或是鄰近私有地、國有地,「甚至將砂石場內的無機性污泥,非法棄置在油羅溪河川地上,形成黃泥,進而污染附近的水源」,竊佔面積達5000平方公尺。
全案目前由新竹地檢署偵辦中,檢察官認為,周男、王男涉嫌重大且有串滅證之虞,向法院聲押獲准,而梁男則以新台幣10萬元交保。
《中央社》報導提到,檢方表示,業者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收進各類廢棄物棄置掩埋,可謂「坐地狂收環保財,滿地瘡痍留子孫」,未來將對任何企圖挑釁公權力的環保蟑螂集團深入偵辦。
環保署則表示,民眾若發現有廢棄物非法堆置或棄置情形,應立即通報環保單位,同時也呼籲事業經營人,勿貪圖小利將廢棄物委託給沒有清除處理許可的人,如果造成環境污染,不僅觸犯刑責,後續也必須負擔高額的環境復原清理費用及被追繳不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