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將訂環境污染新罪 最重關10年或罰1.5億元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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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將訂環境污染新罪 最重關10年或罰1.5億元

2020年11月23日
摘錄自2020年11月22日中央社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兩名法國部長在今天(22日)刊出的訪問中表示,法國政府計劃訂定所謂「生態滅絕」罪(eco-cide),若蓄意對環境造成嚴重傷害,最重可處10年徒刑或新台幣1億5000多萬元罰款。

法國司法部長杜邦-莫瑞提(Eric Dupont-Moretti)和生態轉型部(Ecological Transition Ministry)部長龐皮里(Barbara Pompili)告訴法國「星期日報」(JDD),未來若「蓄意違反」環境法規,依照「生態滅絕」罪,最重可處450萬歐元(約新台幣1億5200萬元)罰款或10年徒刑。

杜邦-莫瑞提表示:「我們將創造一個普遍的污染罪名。依據犯罪者的意圖,處罰將明顯加重。」

他說,立法目的是為了讓違反環境法規的人遭受的處罰,「最高達到他們將廢棄物投入河川所獲取利益的10倍之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