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電大戶條款元旦上路 環團批無法有效減碳「將採取法律行動」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用電大戶條款元旦上路 環團批無法有效減碳「將採取法律行動」

2020年12月17日
摘錄自2020年12月16日ETtoday新聞雲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綠色和平今(16日)指出,發現四大傳產集團屋頂設置太陽能發電設備比例偏低,並反映三大藉口全屬虛構,要求經濟部把握最後機會調整用電大戶條款,讓台灣的能源轉型兼顧公平正義。

綠色和平特聘能源專案主任蔡篤慰表示,蔡篤慰強調,用電大戶條款僅要求企業必須將10%契約容量用電轉為再生能源電力,意即只需2%綠電即可滿足用電大戶條款,是極微弱的轉換量。

綠色和平提到,觀察工商團體稱要求用電大戶條款延後上路或緩衝期延長至10年,於是挑選台塑、台玻、遠東、中鋼,共4大集團,跨足塑化、紡織、玻璃、鋼鐵等10家企業、24個廠區屋頂,排除管線設施及屋脊等不利建置空間,估算10家企業屋頂太陽光電潛力量。

綠色和平指出,研究結果顯示,10家企業屋頂太陽光電潛力約363MW,但已安裝量僅56MW,總安裝比例約15.4%;屋頂建置比例最高為中國鋼鐵(67.3%)及其持股的中龍鋼鐵(5%),其他三大集團個別企業建置率均低於5%。根據計算,企業為滿足義務量每年所需的額外成本,若以2019年的稅後淨利來看,根本佔不到淨利比1%。

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理事長高茹萍表示,經濟部稱用電大戶條款即將在明年1月正式上路,但經濟部仍未公佈用電大戶名單。

近日綠色和平將採取法律行動,正告經濟部勿任大戶擺布,讓用電大戶負起氣候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