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3日
摘錄自2020年12月22日中央廣播電台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挪威最高法院今天(22日)駁回環保團體試圖制止在極地探勘原油的挑戰。
2016年挪威政府發給十家公司在北極附近巴倫支海(Barents Sea)開採原油的執照。「綠色和平(Greenpeace)」與「地球挪威青年朋友團體(Young Friends of the Earth Norway)」主張,這項決定違反挪威憲法第112條所保障的每個人享有健康環境的權利。
最高法院多數法官都認同環保人士的說法,如果國家無法善盡其氣候與環境職責,可以援用憲法第112條;但是,他們並不認為本案適用此法。
最高法院並指出,允許開採原油並未與歐洲人權公約(European Convention on Human Rights)背道而馳,部分原因是,這不代表人民的生命與人身安全面臨「真實而立即的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