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公約禁養寵物 動保團體:恐違憲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社區公約禁養寵物 動保團體:恐違憲

2021年01月20日
摘錄自2021年1月17日聯合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台灣家犬超過100萬隻、家貓也有近百萬,現行「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除規範住戶飼養動物不得妨礙公衛和公安,還規定「法令或規約另有禁止飼養之規定時,從其規定」,若社區訂定公約禁養,住戶想養寵物的權利就被剝奪。有動保團體質疑違憲,也有立委提案修法,希望由住戶自行協調飼養規約,而非直接禁養。

新北某社區訂定規約,禁止全社區養寵物。該社區主委黃先生說,他住在社區尾端轉角處,社區中的狗都喜歡跑到這個地方大小便,「狗主人沒辦法控制他們的寵物,卻要別人來受罪」,他完全無法接受,才會提案要求訂定規章。他也說,規章會通過,因得到多數人支持,達成共識,絕非單一個人的決定。

「這恐有違憲問題。」台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研究員陳庭毓說,法律不應賦予人們因不喜歡動物,就去剝奪少數人養寵物的權利,現行禁養規定很容易造成住戶之間的紛爭甚至對立;希望推動修法,廢除社區住戶公約能全面禁養寵物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