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潭藻礁納自然地景?海委會:桃園市府權責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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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潭藻礁納自然地景?海委會:桃園市府權責

2021年03月11日
摘錄自2021年3月10日中央社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珍愛藻礁公投連署破50萬份,多名立委今天(10日)質詢問到是否要劃設為自然地景保護區;海洋委員會主委李仲威表示,劃設權責在桃園市政府,現積極辦理但尚未提案,盼能創造雙贏。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進行海洋委員會業務報告,民進黨籍立委羅美玲質詢問到,大潭藻礁議題近期吵得沸沸揚揚,各界說法兩極,部分團體認為主責單位未說明清楚。

李仲威表示,針對藻礁爭議,環境保護和能源發展如何創造雙贏為各界所期盼,關於三接工程從起初規劃的232公頃縮小至後來的23公頃,為保護藻礁,僅剩約1/10範圍運用。

他說,此案在2017年10月通過環評後,主管機關對此工程做13項環評承諾,現在重點就是要看有無落實執行;同時,去年5、10月分別發生兩次施工船舶造成藻礁破損,和整個工程設計及開發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