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二級保育類動物豬鼻龜 坪林男違反野保法遭起訴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出售二級保育類動物豬鼻龜 坪林男違反野保法遭起訴

2021年05月13日
摘錄自2021年5月13日聯合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陳姓男子在網路上販賣自己飼養的「豬鼻龜」,並張貼「北部可以幫送、也可坐飛機」等暗語,遭保七總隊第五大隊移送法辦。台北地檢署調查後,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將他起訴。

檢方調查,「豬鼻龜」屬野保法所定的二級的珍貴稀有保育類野生動物,未經主管機關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對其騷擾、買賣或意圖販賣而陳列、展示。

據了解,陳男否認出售豬鼻龜,辯稱只是要賣飼料而已。不過,檢方不採信其辯詞,日前依法提起公訴,由於其兩次所為,犯意各別,行為互殊,請法院以數罪併罰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