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行政法院於上月16日判決撤銷亞泥新城山礦權展限許可,重回「申請展延」狀態,但依現行《礦業法》規定,「採礦權申請中即視為存續」,亞泥依然可繼續合法開採,讓礦業改革議題再浮上檯面。
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表示,目前第十屆立法委員已經進入第四會期,但經濟委員會還沒排審《礦業法》,政院的修法草案更是「連行政院的大門都還沒跨出來」。王婉諭呼籲,若政院遲遲沒有動作,經濟委員會也應該比照第九屆審查辦法,在已形成共識的條文基礎之上,盡快排審各委員及黨團的版本,才是正面回應社會訴求。
修法關鍵爭點 立委邱顯智:司法判決打臉行政院
時代力量今(5日)舉行「速修礦業惡法 ,終結違法爽挖」記者會,立法委員王婉諭、邱顯智、陳椒華呼籲,行政院應尊重司法判決,儘速將礦業法修法草案送進立法院。
最高行政法院上月撤銷亞泥展限許可,判決書中指出,採礦權20年為一期、可無限次展限,展限申請以核准為原則的規定,幾乎是「不間斷破壞土地、影響蘊育原住民族的開發行爲。」
邱顯智指出,在第九屆會期,從經濟委員會到黨團協商階段,《礦業法》尚未達成共識的少數幾個爭點中,最重要的就屬「展限審查強度」,包括是否需經土地主管機關內政部同意、展限時是否需重做環評和重新踐行原住民族諮商同意等。
邱顯智表示,原民會、經濟部與行政院都應依據最高行政法院的終局判決,檢討修正過去行政院會議結論及相關函釋,並針對1995年後未曾修正過的「採礦權展限核處原則」作出對應的修正處理。
礦業法修法持續卡關 第十屆會期已過半仍未排審
王婉諭指出,總統蔡英文多次承諾修法,但回顧上屆會期的修法,共歷經 11次審查、四次黨團協商,以及數次排入朝野協商議程,最後仍差臨門一腳。
她質疑,目前第十屆立法院已經進入第四會期,經濟委員會卻從未排審《礦業法》,也無法促成實質討論。「連行政院的大門都還沒跨出來,更遑論跨部會的協商、送入立法院。」
邱顯智質疑,「亞泥新城山礦權展延許可」最高行政法院已定讞違法,為何還可以不限期開挖?他表示,礦權到期後業者應該停止開挖,即便有例外情形也應明定最後開挖期限,若業者無法在期限內重新取得展延處分則不應允許繼續開挖。
陳椒華則提到,目前共有70案(其中一案即為亞泥)正向經濟部申請礦業權展延,其中卻有14個礦權的採礦面積為零,顯示雖無實際開採,卻可取得礦權展延的不合理現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