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今(27)日透過新聞稿表示,核三再運轉計畫已獲經濟部同意,正式提交至核安會審查。台電表示,將堅守「核安第一」依法作業。
全國廢核行動平台於昨(26)日在行政院前召開記者會指出,高放選址條例、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都未完備,無法達到核安無虞、核廢有解等賴政府提出的核電重啟原則。「我們已經過了那麼多平安的日子」,呼籲政府落實非核家園、勿走回頭路。

核三再運轉計畫送核安會 台電:通過還不會立即發電
核三再運轉計畫已於今天(27日)正式提交至核安會審查。台電表示,再運轉計畫內容包含機組現況與計畫排程、人員配置及訓練、設施再運轉工項及定期維護、運轉期間規範之規劃、品質查證及稽查計畫,是針對執照屆期的核電廠進行重新運轉的整備工作。
台電副總經理許永輝25日向《環境資訊中心》表示,再運轉計畫就是要把當前處於停機狀態的機組、人力及設備「拉回到2025年5月17日前」。
台電強調,再運轉計畫經核安會通過後也不能立即運轉發電,需進行約18至24個月的自主安全檢查,完成後提送報告至核安會,獲審查通過、並同意換發運轉執照,才具備運轉資格,可啟動發電。
至於核三重啟後可運轉多久?許永輝在今日經濟部電價審議會後記者會中表示將評估,西屋公司正進行核三的「時限老化分析」,依設備運轉40年後的狀態與老化情形評估還有多少年的運轉可能性。
環團:核廢無解、核安無解 「為什麼還要回去承擔風險?」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會長謝志誠表示,賴清德把重啟老舊核電賴給核管法,是「竹篙湊菜刀」(台語,意近張冠李戴)。「賴總統要依的法、行的政,是依照《環境基本法》第23條,達成非核家園的目標」,而不是走回頭路。
蔡雅瀅補充,《氣候變遷因應法》同樣提到政府應落實非核家園。
環境法律人協會常務理事張譽尹律師指出,反核團體花5年時間研究推出民間版高放射性核廢料選址及處置條例,也拜會執政黨與在野黨,但官方版本的高放條例至今下落不明,顯示核廢無解。目前核二燃料池裡的高階核廢,只能移至乾式貯存槽。他點名民進黨新北市長參選人蘇巧慧,「你有沒有辦法向你的選民承諾,高階核廢料能夠移出新北市?」
除了核廢無解,核安也有疑慮。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蔡雅瀅指出,台灣位處地震帶、擁有許多斷層與火山,核災風險遠高於其他國家;核電歸零後,「我們已經過了那麼多平安的日子,為什麼還要再讓國民回去承擔風險?」
民間籲修《核事故應變法》 擴大30公里疏散範圍
高喊著「反對核電重啟」、核廢桶道具旁舉出寫著全台縣市的牌子,全國廢核行動平台昨(26)日召開記者會強調,核廢無處可放,是全台都必須共同面對的代價。

行政院能源及減碳辦公室參議林國良,在記者會尾聲現身。環團當場質問,「目前行政院的核廢政策,核廢要放哪裡,請問是已經有解答的嗎?」林國良僅表示,「不方便在這邊直接回答您這樣的問題」,他會向院內報告,隨後就離去。
「我去過核三廠的演習,那是一個需要大規模撤離、國軍介入、跨區域的軍事管制的狀況。」地球公民基金會議題專員林冠伶表示,核電事故會造成時間尺度漫長的傷害,若地方對風險無法充分知情,受影響族群也無實質的否決權,重啟核電就是把風險外部化、要求他人承擔後果,「這不是民主,也不是我們盼望和疼惜的台灣社會」。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秘書長崔愫欣在地圖上標出核二、核三廠位置,依日本福島核災事故疏散範圍30公里圈出周邊地區。地圖上顯示,核二若發生事故,將影響北北基683萬人,核三則可能影響5.7萬人。
崔愫欣強調,全球歷史上已發生三次重大核災,現在政府要使用核電,卻連擴大應變區這種「最低限度的政治責任」都不願承擔,讓人無法相信「沒有核安就沒有核電」的承諾。
崔愫欣呼籲立法院立即修訂《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明定核子事故緊急應變計畫區範圍不得小於30公里。修法後進行跨部會整備,強化應變計畫、擴大演習與碘片發放。否則一旦核災發生,相關單位及計畫區外民眾缺乏演練與防護準備,只會陷入恐慌,增加受災風險。此外,行政院也應召開縣市長會議,討論核廢料最終處置與疏散規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