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7月27日
摘錄自2007年7月26日國立教育廣播電台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為了減輕開發行為對環境造成的不良影響,環保署和地方環保局,都會針對開發業者提出的環境影響評估報告進行審查。台北縣環保局即日起會將環評審查結果,寄送到當地村里辦公室公告,讓民眾一起來監督業者的開發行為。
從民國84年開始實施環評法到現在,台北縣已經審查了219件的環評案。以住宅、大樓的開發案件最多,有114件,其次為土資場、棄土場共26件,審查的結果,有114為有條件通過、20件被評定為不應開發。開發單位如果沒有確實執行環評書的事項,將會被處以30萬元的罰鍰,屆期沒有改善者,則按日連罰。
台北縣環保局長鄧家基表示,公部門監督環保的人力有限,因此環保局會將開發案的環評審查報告,寄到開發案附近的村里辦公室公告,希望未來能夠依賴全民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