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首例海底盜油 判處死刑 | 環境資訊中心
中國新聞

中國首例海底盜油 判處死刑

2007年07月30日
摘錄自2007年7月28日法新社北京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中國大陸首例海底盜油案日前宣判,山東省東營市中級人民法院昨天以破壞易燃易爆設備罪,判決王玉江等十名被告死刑、有期徒刑不等刑期。

山東「齊魯晚報」今天報導,這起盜油案造成嚴重的海洋污染事故,直接經濟損失近人民幣4億元。宣判書指出,王玉江、劉林彬等人,2005年4月到12月間,預謀在中石化股份勝利油田分公司海洋採油廠海底輸油管道上鑽孔盜油,前後2次共盜油10噸,價值3萬5,000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