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公園騎單車 擬限時限點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北市公園騎單車 擬限時限點

2007年09月10日
摘錄自2007年9月9日聯合報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台北市市區公園全面禁騎腳踏車,不少民眾屢屢投書市長信箱要求開放,工務局經指示公園處專案研議,考慮以「限時限點」方式,在部分公園內局部開放民眾騎腳踏車的可行性。

市政府目前在市區平面道路、河濱公園都畫設自行車道,但公園處管理面積1公頃以上的187座市區公園,依「台北市公園自治管理條例」則全面禁止騎腳踏車,違者將被處以1200元至6000元罰鍰,但市區公園內仍常有民眾、學童騎腳踏車,公園處為免招惹民怨,都只由駐警對違規民眾開單勸導,並未罰鍰,因此遏阻效果非常有限。

公園處表示,公園的功能以休憩為主,常有老年人在園內運動、休息,開放騎乘腳踏車存在安全風險,雖然有民眾要求開放,但也有民眾反對。將來若要在部分公園開放局部路段,仍須以安全為首要考量,至少開放的路段要夠寬,能符合人車分離的原則,且不可能全天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