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9月20日
摘錄自2007年9月20日聯合報屏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墾丁大街的一塊國有土地,被墾丁社區發展協會霸佔蓋屋經營「田野啤酒屋」,19日被強制拆除。墾管處處長施錦芳表示,原則上這塊土地將和大灣收回的土地一起規劃。她的構想,是墾丁大街很長,但沒歇腳休息處,計畫設個休息區,內蓋一間公廁。
墾丁大街是墾丁國家公園內最精華地段,路邊流動攤位,一個攤位一晚租金500元,還不一定租得到。墾丁社區發展協會在民國63年成立時,縣府同意在墾丁國小的校區割一角蓋社區活動中心,供協會使用。
2006年活動中心土地,經屏東縣政府檢討後改為機關用地,產權屬國有財產局所有,社區發展協會即利用活動中心和墾丁大街中間的地搭建鋁架、木條等鐵皮屋,經營啤酒屋。
啤酒屋開幕時,即引起側目。民眾認為,社區發展協會佔用公地在先,非法營業在後,墾管處也查報是違建。2007年5月社區發展協會的理事張昌益,以佔用國有地收取租金被依治平專案移送法辦後,墾管處限對方在6月底以前拆除,在民意代表關切下,延到9月19日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