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15日中國環保違法公司將暫停出口中國商務部和環保總局日前發布「關於加強出口企業環境監管的通知」,將視情況對環保違法企業暫停出口。根據「通知」要求,中國商務部將把環保總局通報的違法違規企業名單及相應的處罰決定書,下發地方商務主管部門,並授權地方商務主管部門暫停受理有關企業出口業務申請。 更嚴厲者,商務部收到有關污染企業的出口業務申請情況後,將根據中國「外貿法」規定,中止該企業在1年以上、3年以下期限內從事對外貿易經營活動。你的關心,關乎環境—讓《環境資訊中心》為環境發聲《環境資訊中心》需要你的支持!我們相信唯有資訊公開普及,才能促成民眾的參與和行動,邀請您加入定期捐款的行列,讓我們持續為環境發聲。前往捐款
中國商務部和環保總局日前發布「關於加強出口企業環境監管的通知」,將視情況對環保違法企業暫停出口。根據「通知」要求,中國商務部將把環保總局通報的違法違規企業名單及相應的處罰決定書,下發地方商務主管部門,並授權地方商務主管部門暫停受理有關企業出口業務申請。 更嚴厲者,商務部收到有關污染企業的出口業務申請情況後,將根據中國「外貿法」規定,中止該企業在1年以上、3年以下期限內從事對外貿易經營活動。
中國商務部和環保總局日前發布「關於加強出口企業環境監管的通知」,將視情況對環保違法企業暫停出口。根據「通知」要求,中國商務部將把環保總局通報的違法違規企業名單及相應的處罰決定書,下發地方商務主管部門,並授權地方商務主管部門暫停受理有關企業出口業務申請。 更嚴厲者,商務部收到有關污染企業的出口業務申請情況後,將根據中國「外貿法」規定,中止該企業在1年以上、3年以下期限內從事對外貿易經營活動。